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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者储陈城做客皖西学院“政法周末大讲堂”谈《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论与实务

编辑:宋明俊 来源:皖西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27 14:39:41 【字体:

  《刑法修正案(十一)》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在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后,于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是继《刑法修正案(九)》后对我国刑法的新一轮大规模修正,此次刑法修改对于保障人权、惩罚犯罪有着更大的进步和发展。2021年4月25日,青年刑法学者、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储陈城应邀做客皖西学院“政法周末大讲堂”第146期,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论与实务”为主题作报告。法学院师生近400人聆听了报告,法学院院长刘鑫主持报告并作总结。  


  报告中,储陈城从六个方面、三种视角(宏观、中观、微观)详细分析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内涵和对刑事辩护实务的应用。储陈城首先分析了我国刑法修正的宏观趋势,他对自1999年以来十一次刑法修正案进行了梳理,认为无论是从总则还是分则的角度,频繁地修法,扩大刑法处罚范围已经成为我国刑事立法领域的常态。通过数据分析,历次修正案涉及入罪共计143处,占比约67%;涉及出罪仅1处,占比不足1%;涉及刑罚加重51处,占比约24%;涉及刑罚减轻17处,占比约8%,自2000年以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积极扩张的刑法立法。历次刑法修改均体现了积极扩张的态势,入罪化特点相当明显,出罪极少,刑罚呈加重趋势,减轻刑罚现象存在但不占主流,可以说我国刑法逐步转变为事前预防法,已经进入了积极刑法立法的时代。  


  储陈城详细阐述了刑法修正积极扩张的具体表现:危险犯抽象化、预备行为实行化、帮助行为正犯化。他通过将刑法历次修改新增的包括危险驾驶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有关罪名,进一步论述刑法对法益保护的早期化。储陈城指出,刑法对法益保护呈现出抽象化,通过行政刑法中的“公共的安宁”、经济刑法的“市场竞争秩序”、环境刑法的“生物多样性”等来解释刑法立法积极扩张的表现。  


  储陈城从社会学概念—“风险社会”一词说明刑法修正积极化的社会大背景,并且强调“预防优于治疗”的逻辑,提倡刑事立法要充分发挥预防作用。储陈城结合学界观点,将积极刑法立法与消极刑法立法进行对比,指出两者的显著不同。  


  储陈城学识渊博,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报告中,他还结合刑事辩护实务来深度剖析《刑法修正案(十一)》,指出应对刑法修正的辩护困境与机遇:犯罪门槛变低、犯罪数量增加;刑事司法积极,无罪辩护困难;犯罪体量巨大,刑辩需求增加。储陈诚以深入浅出的语言,通过典型案例“陆勇案”分析抓住不法的本质,抵御法定犯的法益的抽象与扩张。他根据骗取贷款罪的司法适用问题,强调要从刑法教义学的角度分析罪名的规范适用,探求罪名的具体法益。储陈诚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来把握刑事辩护的策略,一方面要注意妨害社会秩序犯罪的辩护变化;另一方面也要关注涉经济类犯罪的合规辩护策略。他结合中国特色国情,提倡刑事合规适用的利好政策。储陈城从微观视角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主要内容,刑事责任年龄的修改、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增设。  


  报告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内容充实,报告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抽象与具体相结合。储陈城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细致地讲解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论与实务。报告结束后,同学们踊跃提问,积极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此次报告拓展了师生的知识储备,使广大师生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有了更为全面透彻的理解。  


  储陈城,东南大学法学博士,日本早稻田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兼职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助理(挂职),教授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专家库专家。在国内权威法学类期刊《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律与科学》《政治与法律》等核心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50余篇,主持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项省部级委托法律研究项目。(文/刘凡 图/刘盖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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