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六安新闻>详细内容

部分医疗机构不再核发设置批准书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11-23 09:38:57 【字体: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文件要求,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市卫健委将取消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事项取消后,凡在我市举办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窗口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同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与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相结合,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对于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宋红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