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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步走”推进DRG支付改革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20 09:37:18 【字体:

  本网讯 为切实抓好省级DRG付费试点工作,我市聚焦抓扩面、建机制、促提升三个方面,以“三步走”工作法助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医保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作用,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

  分批分次抓扩面。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我市首批遴选出信息化程度较高、基础工作较规范的17家定点医疗机构,先行试点运行DRG付费,付费范围覆盖全市参保职工、居民和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优化信息接口改造,将全市符合条件的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纳入DRG扩面计划,建立健全专业化培训机制,针对重难点问题,开展按类别专项培训、分县区集中培训、点对点重点培训,逐步实现全市医疗机构全覆盖。

  健全机制推落实。在深入调研、多轮测算、与医疗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出台《2023年度六安市医疗保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方案》,以第一批17家试点医疗机构上年度DRG医保基金支出费用总额、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数据,以及住院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总额为基准,合理确定支付标准、测算病组权重、重新确定费率,并预留5%的风险调剂金用于不稳定组、极高费用组及异地就医费用等的异常增长费用支出,纳入年度清算,兼顾医、保、患三方利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今年一季度,17家实行DRG付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6.48亿元,医保统筹支付基金支付3.69亿元,次均费用6704元,平均床日7.03天,保持合理区间。

  调研学习促提升。邀请国家级专家开展DRG付费管理专题讲座,全市医保系统干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医务、质控、病案等相关科室900余人参加培训。深入无锡、上海等地考察学习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与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手段。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与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沟通互动,建立公开评议制度,对DRG付费过程中产生的异议问题,通过专家评估、协商研究等方式解决,进一步加强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交流,同时重大事项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共同处理,通过共商共议、良性谈判等方式协同解决突出问题。(程可风 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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