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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意见》深化诉源治理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4-02-21 09:00:36 【字体:

  本网讯 为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六安实际,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诉源治理工作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预防为主、协调联动、实质化解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源治理工作,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重点环节,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健全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着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加强矛盾纠纷预警预测、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推行矛盾纠纷分级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律师调解、加强各类调解协调联动、发挥信访化解矛盾作用等11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了各项任务的责任清单,明晰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建立市委、市政府牵头抓总,各县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承担纠纷化解职能单位分头实施的组织领导机制。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机构、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按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纠纷风险预防、排查分析、依法处理等机制,以齐抓共管绘就诉源治理最大“同心圆”。(汪坤 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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