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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一农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获刑

编辑:宋明俊 来源:六安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9-18 15:47:08 【字体:

  今年4月,霍邱县扈胡派出所民警在春季踏查时发现,辖区龙圩村安定组杨某在自家老宅南边田地,以播撒种子的方式非法种植罂粟,经民警现场清点共计630株。经鉴定,从杨某家查获的毒品原植物中检出罂粟碱成分。霍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某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表示,不论出于什么目的,私种罂粟均系违法行为。由于禁毒意识不强、轻信谣言等多方面原因,极少数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体容易受到罂粟能治病等谎言的影响,在自家庭院、自留地少量种植罂粟。罂粟含有吗啡等生物碱成分,能麻痹神经,有一定的镇痛作用。但长期食用容易成瘾,造成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导致呼吸困难甚至危及生命。广大市民应当正确认识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自觉禁种铲毒,如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可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举报。

  法律常识: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王帅 皖西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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