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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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3月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丁锐销售伪劣产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丁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258600.19元予以追缴,扣押的口罩予以没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召回不符合标准的一次性无菌医用口罩,支付消费者赔偿金1208284.98元。该案是市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的首例销售假冒医用防护口罩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5日,被告人丁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寻找进货渠道,低价购买了大量普通日用防护口罩...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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