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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工作报告中的“六安元素”

编辑:吕梁 来源:皖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01-20 09:25:3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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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田云鹏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在这份干货满满的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六安法院的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让我们来盘点一下省高院工作报告中的“六安元素”。

  1.六安、宣城等法院探索选任聘用制法官助理。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通过聘用法官助理的方式充实审判队伍力量,提升办案质效。

  为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六安法院积极整合内部人力、物力资源,通过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助力审判提质增效,建立以集中送达、司法鉴定、卷宗扫描装订、诉讼材料制作、开庭排期、案件推送等为一体的辅助团队,对外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对内将法官从繁杂的审判辅助事务工作中解放出来,实现审判质效良性运行。

  其中,舒城县人民法院、裕安区人民法院探索通过聘用法官助理的方式充实审判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的人员组建邮政外包法官助理团队,根据人员数量合理配置,完成法官交办的审判业务相关辅助性工作,让员额法官专心于案件审理核心事务,减轻办案压力,提升办案质效。年底由法院对法官助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反馈给邮政公司,考核结果直接与日常绩效挂钩。截至目前,舒城县人民法院、裕安区人民法院共有聘用制法官助理25人,总计辅助办案7296件。

  2.构建均衡结案体系、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诉源治理“蜀山经验”等26项工作推向全国。

  近年来,六安法院把涉军维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健全涉军维权机制,与军分区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或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涉军维权窗口或涉军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涉军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推动形成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

  在具体工作中,全市法院通过不断强化涉军案件办理,设立涉军维权合议庭,推进涉军案件专业化审理。主动延伸涉军司法服务,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注重与军队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及时听取对法院工作及司法拥军的意见建议,将解放军代表团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全市法院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并强力推动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涉军维权工作。

  一系列举措得到了广大军人军属和有关部门的肯定。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先后有12家单位获得涉军维权或双拥工作荣誉称号,市中院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安徽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3.全省法院共审结张氏兄弟案、刘氏兄弟案、程兆盛案等涉黑涉恶案件2061件22511人。

  2021年12月,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以程兆盛、杨浩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妨害作证罪,抽逃出资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程兆盛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浩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成员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2年3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程兆盛、杨浩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和李加加等2人开设赌场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程兆盛、杨浩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4.轮渡法庭、车载法庭、背包法庭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纠纷。

  六安是“背包法庭”的首创地,随着“背包法庭”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安的先进经验逐步走向全国。

  六安是“背包法庭”的首创地,背着国徽、提着背包、带上横幅,深入山区、村头、田间,将庭审开到群众家门口,已成为凸显我市法治成果的一道靓丽风景线。近年来,六安法院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开到村组社区、企业学校,推动司法便民利民,结合案例现场普法,“背包法庭”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先进经验逐步从老区走向全国。

  5.依法审理侵害霍山石斛、太平猴魁等地理标志商标权案,服务打造“皖美产品”。

  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下称石斛协会)系发展经营霍山石斛、米斛产品,开发石斛、米斛生产基地等社会团体法人,依法注册第7921560号“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西山药库霍山石斛有限公司(下称西山药库)系该商标许可使用人。2021年7月,石斛协会、西山药库发现霍山某石斛公司在“天猫”网店及实体店铺销售的石斛产品,使用“霍山石斛”字样宣传,侵犯商标权,遂引发纠纷。

  裕安区法院经审理查明,霍山某石斛公司通过线上店铺销售的“霍山铁皮石斛”商品及线下销售的三件商品均在外包装上突出标注“霍山石斛”或“霍山米斛”字样,而产品实际均为霍山铁皮石斛。裕安区法院认为,霍山铁皮石斛不符合使用第7921560号“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质要求,其标注行为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6.立足传统文化、地域文化优势,打造包公司法文化、苏维埃革命法庭文化传承工程等20个特色项目。

  金安区法院将皋陶法治文化核心思想与法院审判工作有机融合,倾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项目—皋陶法治文化传扬工程。

  2022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评选活动,全省法院共评选出20个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其中金安区人民法院皋陶法治文化传扬工程、裕安区人民法院苏维埃革命法庭文化传承工程成功入选。

  近年来,金安区法院坚持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深入挖掘、弘扬皋陶“教”“礼”“刑”“德”文化精髓,提炼升华以“法治、德育、民本”为核心内容的皋陶法治文化。同时,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将皋陶法治文化核心思想与金安法院审判工作有机融合,倾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项目—皋陶法治文化传扬工程。该项目通过在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打造新时代皋陶法庭、做好“皋小法+”等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消灭在萌芽,问题解决在一线,发挥“1+1>2”的效应,实现德治、法治、自治“三治”有机结合,打造皋陶文化熏陶下的平安、和谐、幸福社区样本,积极营造皋城大地“崇德尚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作为安徽唯一、全国少有的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初期一个完整县级机构的一部分,承载的历史和文化厚重灿烂,与悠久博大的皋陶文化一脉相承。裕安区法院为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弘扬法治精神,承继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旧址大写的“红”字,在独山法庭建成“中华苏维埃革命法庭史馆”,史馆以1927年至1948年苏维埃政府时期的革命法庭沿革为叙事主线,记录和展现了中国司法的萌芽与进程,彰显红色法治精神“溯源与传承”,着力打造为民司法“红色引擎”,走出一条新时代老区法院“红色”引领下的创新特色之路,书写司法忠诚为民的时代担当,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7.35名干警获评全国模范法官、优秀法官、办案标兵。

  2020年12月10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魏晶晶准备去法庭开庭前,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停搏,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7岁。后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魏晶晶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追授魏晶晶同志“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中,金安区法院三十铺法庭祝万浩上榜,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8.43部“三微”作品在全国获奖。

  2022年12月底,第九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结果揭晓,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电影作品《永不缺席》获评特别奖、最佳原创音乐奖,《永不缺席》邢宇菲获最佳女主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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