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医保局获市医保局通报表彰
近日,金寨县医保局因落实医疗保障重大政策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六安市医保局通报表彰。
金寨县医保局自2019年3月组建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惠民、利民、便民”目标,全面贯彻上级各项部署,上下齐心协力,认真落实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先后荣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健康脱贫”两个民生工程市级先进、省级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是稳步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为定点收治医院(县人民医院)预拨专项救助资金100万元,执行“两个确保”政策;对全县2-6月份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轻749家企业负担1019余万元;抓好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开展“五个办”,即:及时办、延期办、电话办、放心办、不见面办。
二是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将医保基金监管对象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并上报违规金额1800余万元;抽调3人参与全市医保联合稽查行动,对全县23家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阶段漏查漏改行为进行重点审核。
三是综合医保政策落实到位。县财政拿出3000余万元,落实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全覆盖;开展医保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排查2014-2015年脱贫人口参保情况;开通贫困人口慢性病办理绿色通道,为612名贫困人口发放慢性病证;严格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贫困人口“351”享受待遇8206人次,报销比例达83.84%。
四是紧密性医共体建设成效显著。将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业务全部交由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县医保中心派驻2名审核人员到医院现场指导;安排财务人员定期到医共体牵头单位,加强对医共体医保基金账户监管;对医共体审核的报销资料进行10%的抽查复审,对抽查中出现违规扣款金额扣款处罚,保障参保群众的利益。2019年8-12月份医共体包干基金支出 15698万元,出现历史性结余147万元。
五是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按日、按项目付费等复合付费,将职工医保纳入单病种付费范围;全面推动“17+13+X”抗癌药、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招采药品等惠民政策落地实施;积极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报销政策;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带量采购药品行为;开展日间病床结算试点工作。(肖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