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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完善派驻工作制度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编辑:宋明俊 来源:六安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6-15 08:44:41 【字体:

  近日,六安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派驻工作制度的通知(试行)》,健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制度。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制度。明确分管(协管)监督检查室的领导班子成员,同时分管监督检查室联系的派驻机构,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完善派驻机构报告工作制度。派驻机构每月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上月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交办任务完成情况、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对当月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月度工作表现较差的,分管领导可适时对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完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完善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每年6月底或7月初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半年工作汇报交流会议,听取各派驻机构汇报上半年工作情况、下半年工作计划,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完善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制度。结合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对先进派驻机构予以表彰,对工作后进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树立奖优罚劣、激励担当尽责的导向。逐步完善派驻机构业务考核制度,推进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完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统一管理,提名、考察派驻机构领导班子有关成员,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等。联系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管理和服务,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与派驻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督办,建立月通报和“零办案”约谈制度。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完善派驻机构工作经费管理、公文运转等办法,协调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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