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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通报四起妨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04-14 08:33:20 【字体:

  本网讯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连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锐出战、依法履职,严厉打击四起涉疫违法行为。

  4月5日下午,裕安区分路口镇居民裴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作品评论中声称自己虽从省外归来,行程码变红,但是仍可以在六安自由出行。该言论引发部分网民关注,裕安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于5日晚将裴某某查获归案,经调查,裴某某网上所述情况不实,裴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删除网上不实言论,裕安公安分局依法对裴某某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4月7日上午,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裕安区居民张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进行直播时称自己可以办理假通行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迅速行动,快速将正在直播的张某抓获。张某对自己为吸引直播流量,谎称可以办理假通行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裕安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张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4月8日,市公安局接网友举报称,有网民在网上传播涉六安方舱医院志愿者招工信息。经核查,该消息为金安区居民严某为博取眼球,蓄意改编的虚假信息。当晚,金安公安分局依法对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证据固定,因严某为次密接人员,目前处于隔离状态,其所实施的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在严某解除隔离后依法予以处罚。4月11日,市公安局接网友举报称,裕安区城南镇某小区内有群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翻围墙外出。裕安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迅速行动,于当日查获违法嫌疑人张某某。经核查,张某某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裕安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各行业场所要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对于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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