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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存警用图片 民警查违法真相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5-19 08:52:48 【字体:

  本网讯 5月7日,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江店派出所依法处理一起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案,对违法行为人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4月15日,江店派出所在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件时,依法传唤当事人吴某到案接受询问,办案民警在对吴某的询问过程中,发现吴某的手机内储存有大量身着警服的自拍视频及照片,随后民警对吴某的车辆检查时发现车内拥有制式警服(佩戴有警衔、警号等标志)、手铐、警棍等警用装备。

  经审讯,吴某交代了违法事实。原来,吴某从小就想当警察,为满足虚荣心,吴某从网上购买了这些物品在朋友间炫耀。虽然没有冒充公安人员招摇撞骗,但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等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经裕安分局领导批准,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丁波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程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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