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辖区内的印刷企业开展了2023年印刷企业核验工作。经核验,部分企业已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且未向我局进行备案。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部分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被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六安市2023年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六安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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