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政务信息>详细内容

舒城县桃溪镇财政分局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自查

编辑:高方勇 来源:六安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1-14 08:49:49 【字体:
  日前,舒城县桃溪镇财政分局开展了对2019年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活动。主要核查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把关是否严格,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有序等。近年来,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上,舒城县桃溪镇财政分局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并注重结合本镇实际,对照制度标准,把关审批程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进入2019年后,该镇又进一步加强了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力度。自查活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核查扶贫资金账户是否按照改革要求撤并。原先,按照扶贫资金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开设了扶贫资金专户,专门核算扶贫资金的收支。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扶贫资金不再设立专门的账户,而是并入县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进行直接支付或者授权支付。该分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于2019年12月25号进行了撤并户工作。
 
  二是核查村级是否对扶贫资金发放类项目进行了计算、复核。发放类项目如五保补助、低保补助、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先由村级实现严格的登记造册,并复核后,交镇对口部门和财政分局两家严格审核把关,再经分管镇长审核、镇长审批后,由镇财政分局直接将资金打入受益相关户的存折内。其他人员不经手现金。
 
  二是核查村级对于扶贫资金工程类项目是否进行了监督管理。所有在各村实施的扶贫工程,工程竣工验收表上必须见到所在村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
 
  三是核查工程类资金是否从县支付平台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到施工单位。从2019年6月份开始,所有工程类资金拨付又实行了改革,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由镇财政分局扶贫会计和资金会计共同填制资金拨付通知书,县结算中心见到镇资金拨付通知书后,从县中心支付平台直接支付或者授权支付资金到施工单位,减少了资金的流转环节。
 
  四是核查在资金拨付时,施工方是否提供了项目材料和有效支出凭证。项目材料包括:项目批复文件、项目施工合同、预决算材料、审计报告、竣工验收表等,招标工程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有效支出凭证指税务部门开具的项目工程款、材料、劳务金额等税务发票,需经具体经办人、负责人签名。项目材料财政分局按一项一档的要求,完整保存、建档备查。
 
  经核查,由于程序规范,把关严格,拨付有序,该镇财政分局今年以来经办的2000余万元扶贫工程资金、涉及成百上千户家庭及相关施工企业,没有发生一起错发漏发现象。(周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