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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部门全面深化 “放管服”改革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29 10:08:41 【字体:

  本网讯 近年来,市交通局坚持“高效、服务、便民”的宗旨,紧盯企业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目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实施5个“1+1”模式。让企业群众办理交通运输事项的过程更加方便、速度更加快捷、服务更加温暖。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公路、运管、海事(港航)中82项行政许可、2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26项行政确认、31项公共服务、15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划归主管局,建立完善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运行机制,从部门职责、登记受理、审查与决定、送达与公示方面进行约束规范;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层级划分工作,全力构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务会三级事项审批管理体系。强化了窗口首席代表职权,由交通局法定代表人统一授权,明确权责范围与责任;加强了印章规范管理,将原42枚各类业务印章统一规范为20枚,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切实解决权责脱节、职能交叉、衔接不畅等问题,审批主体由“碎片化”聚合为“一枚印章”。

  积极做好国务院事项取消和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围绕事项办理规范性和便捷性,对全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逐项归类,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事项办理流程图(表)5类164项,通过在大厅设置宣传手册、在门户网站公开,实现了办事群众进厅可看、网上可查、电话可询。扎实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公布“四办”清单,其中“一次办”事项53项、“网上办”、马上办”事项164项、“就近办”事项8项。全面实施分级分类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突出审批部门“前哨站”作用,监管部门“观察员”角色,执法部门“裁判员”职责,加强审管联动机制落实,有力确保“一批就管、审管同步、执法到位”,实现审了批、监管、执法工作随时、随处“在一起”,对违法违规审批、报批行为进行“共制约、共惩处”。1-11月份推送审管双向信息3.2万余条。(刘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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