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上调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水平,金寨县从7月1日起调整全县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据悉,调整后,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扩大至63种,城镇职工慢性病病种扩大至61种。同时,提高了职工部分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城镇职工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和恶性肿瘤辅助治疗及门诊化疗年度限额标准由原来6000元、15000元分别提高至7000元、基本医疗封顶线(25万元)。
此外,该县进一步明确门诊慢特病鉴定标准,明确参保人员须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并对门诊慢特病申请受理、认定流程、经办服务等进行优化,对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且符合认定标准的特殊慢性病将及时受理、限时办结。(肖淼淼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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