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政务信息>详细内容

金安:“四项机制”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

编辑:宋明俊 来源:六安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9-16 08:42:56 【字体:

  为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向村级延伸,金安区纪委监委从流程清单、阳光运行、联动监督、动态调整四个方面着力,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增强小微权力运行的规范性、透明性、公正性和精准性。

  规范流程列清单。将村级重大决策、村级财务、阳光事务、村民救助和保障等7大项40小项以流程化的形式列为“正面清单”。明确规定每一项小微权力清单事项的办理步骤和运行程序,让村级组织和干部“照单”行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按照“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让群众“照单”监督。

  阳光运行抓公开。建立村级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制度,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建立“电子村务”公开平台,规范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真正落实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级联动强监督。构建群众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机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全程监督;乡镇(街)纪(工)委采取独立监督和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定期监督和不定期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对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责任存在的问题村级组织和干部坚决问责追责;区级各职能部门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工作。

  动态调整促精准。区直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针对小微权力清单权力事项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来源依据、权力操作流程等变动情况,及时会同村级组织及相关部门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其它需要调整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