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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广告用语 提升文明气质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09-11 08:41:13 【字体:

  近日笔者路过一处公交站台时,站台滚动屏蓦然闪现两个大字“燃爆”。乍一看,还以为哪地方出现突发事故,神经不由得紧张了一下。但接着往后面看时,却出现了某某楼盘盛大开售的广告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对于广告用语的规范是有严格要求的。其中第九条就指出,不得含有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而“燃爆”一词,是破坏性和灾难性一类的词语,商家利用这类词语,虽然博取了观众的吸引力,但也往往容易引起人们视觉上的不舒服,带来不好的心理暗示,这就很类似新媒体运营中经常出现的标题党行为。

  还有在街头巷尾,我们经常会看到“‘礼’所当然”一类的词语化用,这样的化用,显然对于引导社会风气,倡导清廉的新时代文明新风是一种负面的效应。

  关于规范广告用语一事,经常被提及,尤其是一些广告商家为了赚取噱头,吸引大众注意力,不遗余力地改词、改字、造词,甚至为了所谓的视觉冲击力,编造一些具有感官刺激性的语言,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语言文化环境,严重的还带有不良的诱导性倾向。街道上的各类广告栏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和一种文化现象的存在,广告用语的规范,也是城市文明水平的潜在反映,甚至对市民尤其是青少年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当前我们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希望广大商家能够自觉规范广告用语,共同营造良好的广告宣传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张传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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