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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事故频发 警方提醒:上路行车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编辑:高方勇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20-06-30 09:35:36 【字体:

事故现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年来,电动车事故频发,人们在享受方便出行的同时,部分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淡薄,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日前,在合肥市创新大道与彩虹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唐某驾驶电动车途经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规定驶入路口与由朱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唐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发时,机动车直行方向为绿灯,电动车行驶方向为红灯。据警方分析,该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员唐某驾驶电动车途经路口,未按交通信号规定驶入路口(系闯红灯行为);朱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且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最终酿成悲剧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朱某、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合肥交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上路行车都要遵守交通法规,过路口遇红灯多等几秒钟不会耽误时间,反而为生命多了一层保障。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减速慢行,谨防突发状况而措手不及。

  特别要提醒电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毕竟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比较容易受伤的一方,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但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记者 张毅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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