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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地表水生态补偿金累计获2325万元

编辑:汤晓雪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06 10:23:25 【字体:

  本网讯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通报了2018年全年各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

  根据通报结果,我市2018年生态补偿断面赔付因子超标累计14次,产生污染赔付金共1575万;断面水质提升累计73次,产生生态补偿金共3900万元,全年累计净得生态补偿资金2325万元,位居全省第一。其中,霍邱获得185万元、金寨获得450万元、霍山获得50万元、舒城获得525万元、金安区获得375万元、裕安区获得300万元、叶集区获得500万元、开发区扣缴60万元。省财政将按年对各市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进行清算,1-10月份资金已于2018年底结算到位。(吕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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